發布時間:2025-04-25 22:42:19 人氣:
近日,根據《甘肅省就業促進條例》(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21年第74號)等文件精神,省人社廳修訂完善了《甘肅省省級創業孵化平臺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。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出臺背景
2022年省人社廳出臺了《甘肅省省級創業就業孵化示范基地(園區)管理辦法》(甘人社通〔2022〕101號),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7月21日到期。2024年11月19日,根據省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《工作提醒函》要求,對各類政策文件中涉及的“創建示范”“基地”等方面表述進行清理優化,規范開展評比表彰和創建示范活動。為保障孵化載體工作的延續性,進一步規范省級創業孵化平臺建設,省人社廳根據《甘肅省就業促進條例》和《甘肅省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》有關規定,重新完善了《管理辦法》。
二、政策依據
《甘肅省就業促進條例》(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21年第74號)《甘肅省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》(甘財社〔2023〕83號)
三、主要內容
《管理辦法》共七個章節24條,分別為“總則、主要功能及要求、創業孵化平臺認定、創業孵化平臺評估、扶持政策、管理監督、附則”。
一是強化孵化平臺主要功能。新修訂的管理辦法中明確了省級創業孵化平臺以培育創業能力為主,體現創業帶動就業且具有連續滾動孵化服務功能,但不包含以招商形式的商業街、農貿市場、商貿中心、物流中心等單位(機構)。
二是擴大孵化平臺認定范圍。 高校和中等職業院校(含技工院校)具備科研、人才、技術等核心資源,通過建設孵化平臺可與企業、政府形成產學研用一體化機制,通過資源整合、政策優化等多維度發力,最終可實現“人才培養—技術轉化—產業升級”的良性循環,同時青年群體帶動就業能力較強,因此在新的管理辦法中將高等院校、中等職業學校(含技工院校)納入到省級創業孵化平臺認定范圍。
三是調整孵化平臺認定標準。近年來,經濟增速放緩,產業結構調整,市場競爭加劇,融資渠道狹窄等原因,初創企業面臨更大的困難和挑戰,導致帶動就業能力下降。因此,我們在新的管理辦法中將省級創業孵化平臺“入駐創業實體(含農民專業合作社、個體工商戶)不少于50戶,就業人數不少于500人”的標準調整為“入駐(孵)創業實體在30戶以上,創業人員和穩定吸納就業人員(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)300人以上”。同時,補充完善了相關的扶持政策,增加了小微企業扶持、稅費減免及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。
四、實施時間
《管理辦法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,有效期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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